報復陷害罪管轄的的主體是犯罪地的人民法院。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誣告陷害罪與報復陷害罪都表現為陷害他人,主要區別是:
1、客體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後者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權利。
2、物件不同:前者的物件是一切公民;後者的物件是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與舉報人。
3、主體不同:前者是一般主體;後者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4、行為表現不同:前者表現為捏造犯罪事實,作虛假告發;後者表現為濫用職權、假公濟私,進行報復陷害。
5、目的不同:前者是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後者是一般報復的目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實行報復陷害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客體要件
1、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民主權利和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
2、物件
本罪侵害的物件,只限於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這四種人。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或批評人、舉報人實行打擊報復陷害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在國家機關從事公務的人員。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報復陷害他人的目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實行報復陷害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實行打擊報復、陷害,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報復陷害,情節嚴重,導致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或者其近親屬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致使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 ...
挪用公款罪的主體包括使用人,在挪用人與使用人相分離的情況下,非國家工作人員也能成為挪用公款罪的主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挪用公款歸他人使用,使用人(非國家工作人員)與挪用人(國家工作人員)共謀,指使或者參與策劃取得挪用款的,以挪 ...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傳銷的組織策劃者,多次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加入傳銷組織的積極參與者。對一般參加者,則不予追究。
《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 ...
誣告陷害罪追訴標準為:
1、捏造的犯罪事實情節嚴重的;
2、誣告陷害的手段惡劣的;
3、嚴重影響了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的;
4、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 ...
重大責任事故罪,其主體必須是從事某項“業務”的人,主體特徵仍然是客觀存在的。從刑法的意義上講,“在生產、作業中”本身就是指從事一種“業務”過程中,這種“業務”一般包括三層含義:
第一,必須是基於社會生活上的地位的事務。即是社會分工的結果,而不是自然的日常行動;
第二,必須具有反覆性、持續性。而這種 ...
抗稅罪的主體是可以包括單位的。
抗稅罪是負有納稅義務的人或者企業、事業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故意違反國家稅收法規,採取公開抵制、對抗的方法,拒不繳納稅款,情節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拒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 ...
虛假廣告罪的主體包括:
1、廣告主,指為推銷商品或提供服務,自行或委託他人設計、製作、釋出廣告的經濟組織或個人。
2、廣告經營者,指受委託提供廣告設計、製作、代理服務的經濟組織或者個人。
3、廣告發布者,指為廣告主或者廣告主委託的廣告經營者釋出廣告的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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