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基礎和樁基礎的不同:
1、墩基礎是介於剛性基礎和柔性基礎之間的一種基礎形式,一般設計墩基礎長度小於3米。
2、原樁基規範長度樁長不得小於4米,新規範樁長不小於6m。
3、墩基礎不配置墩身鋼筋或僅配置少量鋼筋,樁基礎要配置樁身鋼筋。應用範圍較窄,在低烈度區的硬質地層(如礫砂、圓礫、風化巖等土層)可以採用。
墩基礎和樁基礎的不同:
1、墩基礎是介於剛性基礎和柔性基礎之間的一種基礎形式,一般設計墩基礎長度小於3米。
2、原樁基規範長度樁長不得小於4米,新規範樁長不小於6m。
3、墩基礎不配置墩身鋼筋或僅配置少量鋼筋,樁基礎要配置樁身鋼筋。應用範圍較窄,在低烈度區的硬質地層(如礫砂、圓礫、風化巖等土層)可以採用。
1、賠償的主體不同。工傷保險,保障職工在受到工傷傷害而無法自救的情況下獲得賠償。僱主責任險是為緩和勞資糾紛,保障僱主的利益而產生並發展起來的。
2、賠償限額不同。工傷保險是按照當地平均工資水平在法律規定的限額內進行賠償,僱主責任險的賠償限額是由保險公司和投保人雙方約定的。簡單來說,僱主責任險的賠償限額是根據企業所投保的限額多少而定。
3、保障範圍有所不同。工傷保險在其它保障喪葬補助金、親屬撫卹金、生活護理等,但是不包括誤工費、訴訟費用、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而僱主責任險則主要保障誤工費、訴訟費用、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費用,能有效的補充工傷保險的不足。
虛假宣傳和欺騙性交易兩者強調的重點不同,虛假宣傳強調的是宣傳,而欺騙性交易側重的是交易的過程,或者說兩者在商業行為過程中的順序不同,虛假宣傳在前,交易在後。一般情況下,虛假宣傳定罪較低,因為虛假宣傳不等於已造成嚴重後果,算是屬於違章,而欺騙性交易本身就是一種既定事實,屬於違法,另外,欺騙性一般涉及到金融犯罪,罪過較大。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
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經營者、釋出者釋出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經營者、釋出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絡方式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廣告經營者、釋出者設計、製作、釋出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