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專利的作用:
外觀設計專利能獲得政府支援;外觀設計專利獲消費者認同;外觀設計專利使產品品牌升值。注:專利申請策略的研究已經成為企業專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對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量是最多的充分利用國家法律來保護新產品的外形顯得尤其重要,在智慧財產權保護日趨加強,外觀設計專利總量不斷增長的今天,外觀合計專利侵權的風險也就會隨之增大,產品有了外觀設計專利權才能在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令外觀設計專利侵權人的侵權企業化為泡影、使其為外觀設計專利侵權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外觀專利的作用:
外觀設計專利能獲得政府支援;外觀設計專利獲消費者認同;外觀設計專利使產品品牌升值。注:專利申請策略的研究已經成為企業專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對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量是最多的充分利用國家法律來保護新產品的外形顯得尤其重要,在智慧財產權保護日趨加強,外觀設計專利總量不斷增長的今天,外觀合計專利侵權的風險也就會隨之增大,產品有了外觀設計專利權才能在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令外觀設計專利侵權人的侵權企業化為泡影、使其為外觀設計專利侵權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由於主權的原則,專利是具有地域性的,例如在我國註冊的專利才受我國專利法的保護,未經註冊的專利是不受保護的,所以外觀專利上有地域性的。
專利保護的地域性是指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所授予的專利保護權僅在該國或地區的範圍內有效,除此之外的國家和地區不發生法律效力,專利保護權是不被確認與認可的。
【法律依據】《專利法》第十一條,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
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我國專利法規定,專利權人有權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專利標記是指專利權人或者專利被許可人在專利有效期內,在自己的專利產品上或者包裝上標明已取得中國專利的標記,如“中國專利產品”或“專利產品仿冒必究”等。
標註專利號或專利標記的好處是:
(1)警示作用:對外宣告自己所銷售的產品已獲得專利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仿製和銷售;
(2)區別作用:將自己的產品與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區別開來,以免消費者混淆;
(3)廣告宣傳作用:透過標註專利標記或專利號使消費者認知該產品在技術性能和使用功能等方面要優於同類傳統產品,提高消費者對產品質量的信任度,從而擴大產品的市場佔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