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年滿二十三週歲、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初育的為晚育。
晚育是指從有利於優生優育的條件出發,根據情況,適當推遲婦女婚後的初育年齡和生育二胎的間隔時間。是中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晚育不僅有利於優生,而且可以延長人口代際更替週期,有利於控制人口總量的增長。人口總量的增長主要取決於兩方面的因素。一是婦女的總和生育率;二是人口代際更替週期。一般來講,現代人的壽命週期遠遠高於代際更替週期的時間。
女年滿二十三週歲、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初育的為晚育。
晚育是指從有利於優生優育的條件出發,根據情況,適當推遲婦女婚後的初育年齡和生育二胎的間隔時間。是中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晚育不僅有利於優生,而且可以延長人口代際更替週期,有利於控制人口總量的增長。人口總量的增長主要取決於兩方面的因素。一是婦女的總和生育率;二是人口代際更替週期。一般來講,現代人的壽命週期遠遠高於代際更替週期的時間。
晚婚是指初婚男女雙方都按照《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各推遲三週歲,即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三週歲即以上結婚為晚婚。女方25歲以後生育算晚育。
晚育是指從有利於優生優育的條件出發,根據情況,適當推遲婦女婚後的初育年齡和生育二胎的間隔時間。是中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晚育不僅有利於優生,而且可以延長人口代際更替週期,有利於控制人口總量的增長。人口總量的增長主要取決於兩方面的因素。一是婦女的總和生育率;二是人口代際更替週期。一般來講,現代人的壽命週期遠遠高於代際更替週期的時間。
16歲不屬童工,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童工是指未滿十六週歲的用工。如果已滿十六週歲則不屬於這種情形。法律規定,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禁止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開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
童工是指未成年的兒童或少年工人。各國法律對成年的年齡規定不一。在中國,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的兒童或少年工人。法律嚴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業需要錄用未滿16週歲的少年工人時,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並在工作時間、禁止從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給予特殊保護。在資本主義發展早期,童工被大量使用,給兒童帶來深重的災難。經過工人階級的長期鬥爭,並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僱傭童工的現象才逐漸減少。各國一般都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