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超載20%以上的扣6分,處20元—200元罰款;超載沒有達到20%的扣3分,處20元—200元罰款。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一次記6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一次記3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私家車超載20%以上的扣6分,處20元—200元罰款;超載沒有達到20%的扣3分,處20元—200元罰款。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一次記6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一次記3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根據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違規處罰規定:
1、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2、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3、運輸單位的車輛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第九十_條規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運輸單位的車輛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超限程度百分率小於5的,屬於輕微超限,執法人員將不登記,不卸貨、不賠償、不處罰,教育放行;超限百分率大於等於5小於等於20的,屬較輕超限,執法人員將進行登記,並要求當事人自行卸貨分載,按標準繳納公路補償費,不處罰,不扣分,警告教育;超限百分率大於等於20的,將強制卸貨,按規定繳公路補償費,並處按超限嚴重程度處罰,建議交警扣分處理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貨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貨質量百分之三十或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