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書在我國有兩種獲得形式:一是參加國家統考,二是參加地方自主考試。兩種形式的考試模式都是筆試和麵試 。國家統考地區的筆試科目與地方自主考試不同。地方自主考試筆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國家統一考試分為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職五個層級,其中幼兒園、小學、中職這三個學段考兩門《綜合素質》、《教育保知識與能力》,這三個學段不涉及專業知識的考察;初中、高中要多考一門專業知識。根據規定,只有筆試和麵試都透過方可獲得教師資格證書,單科成績是保留兩年的。
教師資格證書在我國有兩種獲得形式:一是參加國家統考,二是參加地方自主考試。兩種形式的考試模式都是筆試和麵試 。國家統考地區的筆試科目與地方自主考試不同。地方自主考試筆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國家統一考試分為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職五個層級,其中幼兒園、小學、中職這三個學段考兩門《綜合素質》、《教育保知識與能力》,這三個學段不涉及專業知識的考察;初中、高中要多考一門專業知識。根據規定,只有筆試和麵試都透過方可獲得教師資格證書,單科成績是保留兩年的。
1、全國卷、北京卷、天津卷高考均考四套卷子,分別是語數外與綜合,文科生考文科數學與文綜,理科生考理科數學與理綜。江蘇高考考語數外三科與兩門選測科目。浙江、上海高考考語數外三科。海南高考考六科。
2、文科生考: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歷史、地理、政治)
3、理科生考: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物理、化學、生物)
教師資格證筆試考試科目:
1、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大綱(2科):
《綜百合素質考試大綱》、《保教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2、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2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度《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3、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17科):
《綜合問素質考試大綱》、《教育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等15科;
4、高階中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16科):
《綜合答素質專考試大綱》、《教育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等14科;
其中,初級中學和高階中學的《綜合素質考試大綱屬》和《教育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是相同的。
5、面試考試大綱分為三類: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大綱》、《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大綱》、《中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