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申請人向大學生創業園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申報材料。
2、稽核:對初審透過的商業貸款貼息物件及金額。
3、公示:經評審透過的商業貸款貼息物件和貼息金額,由人事局和申請人所在單位或社群進行公示。
4、核准:經公示後無異議的,由人社局下發核准通知書。
5、撥付:根據相關部門核准通知書,財政局在貼息物件提供付息憑證後,從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專項基金中撥付資助資金。
1、受理:申請人向大學生創業園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申報材料。
2、稽核:對初審透過的商業貸款貼息物件及金額。
3、公示:經評審透過的商業貸款貼息物件和貼息金額,由人事局和申請人所在單位或社群進行公示。
4、核准:經公示後無異議的,由人社局下發核准通知書。
5、撥付:根據相關部門核准通知書,財政局在貼息物件提供付息憑證後,從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專項基金中撥付資助資金。
應屆畢業大學生、以及畢業兩年以內的大學生可以向大學生創業園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申報材料,由大學生創業園管理服務中心進行初審。
由於各地區大學生創業貸款相關政策的不同,因此申請條件也會有所差異,具體可以向本校創業中心諮詢。
1、受理:申請人向大學生創業園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申報材料,由大學生創業園管理服務中心進行初審;
2、稽核:對初審透過的商業貸款貼息物件及金額,由人事局會同財政局等有關部門按產業導向、企業規模、就業人數、註冊資本和利稅等要素對申請商業貸款貼息物件的資料進行稽核,並核定貼息金額;
3、公示:經評審透過的商業貸款貼息物件和貼息金額由人事局和申請人所在單位或社群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核准:經公示後無異議的,由人事局下發核准通知書;
5、撥付:根據相關部門核准通知書,財政局在貼息物件提供付息憑證後從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專項資金中撥付資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