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預備黨員畢業後,原單位黨組織應負責對其進行鑑定。凡預備期滿,還未轉正的,原所在黨支部應及時討論其轉正問題。如要延長預備期或因種種原因未能按時辦理轉正手續,原單位黨組織在轉移關係時,應將延長預備期的理由,或未按時辦理轉正手續的原因,能否轉正的意見,負責地向所在地單位黨組織介紹清楚。
學生預備黨員畢業後,原單位黨組織應負責對其進行鑑定。凡預備期滿,還未轉正的,原所在黨支部應及時討論其轉正問題。如要延長預備期或因種種原因未能按時辦理轉正手續,原單位黨組織在轉移關係時,應將延長預備期的理由,或未按時辦理轉正手續的原因,能否轉正的意見,負責地向所在地單位黨組織介紹清楚。
1、黨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主持會議,清點人數;
2、支委會介紹該預備黨員在預備期的表現情況,肯定成績,指出缺點和不足,提出能否轉正的意見;
3、申請轉正的預備黨員彙報自己在預備期的表現,主要優缺點,今後的努力方向,以及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宣讀轉正申請和思想彙報;
4、由入黨介紹人彙報預備期內的培養教育工作和該預備黨員的主要表現,並說明對其轉正的態度;
5、支部自由討論,到會黨員發表意見;
6、正式黨員進行舉手表決。
1、轉正申請書。內容包括:
2、預備期內自己的表現如何,有哪些進步;
3、入黨時支部大會給本人提出的缺點有無改正和克服,目前還存在哪些不足。
4、有無新問題。
5、今後努力的方向,以及對能否轉正的態度。《入黨志願書》。該材料是預備黨員在入黨時填寫的,一般儲存在本人的人事檔案裡。因此,本人應持個人身份證明到市人才中心檔案館(人才大市場619室)或科技園分部檔案館借出《入黨志願書》。
6、《思想彙報》。重點就預備期內自己的思想狀況實事求是地向黨組織作出彙報,勇於指出自己的缺點和不足。
7、《工作表現鑑定》。即用人單位對預備黨員在工作中的德能勤績綜合評價。要求用人單位必須本著對黨組織負責的態度,實事求是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黨員暫無工作的,也可由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另外,預備黨員如果超過預備期3個月才提出轉正申請的,需加寫一份《延遲申請轉正說明》,實事求是地寫明延遲原因,並由本人簽名。
8、入黨申請人在黨課培訓、學習、考核、入黨申請書稽核通過後,才能正式進入預備期,這個階段的黨員稱為預備黨員。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一般從支部大會透過他成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預備黨員能不能在入黨後履行黨員義務,服從黨的決議,遵守黨的紀律,這需要一定時間的考察,這是設定預備黨員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