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考:因各種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參加考試,向校方提出申請的一種考試形式。
補考:學生在大學每學期的期終考試中,如果有科目沒有達到60分或某門科目的總評分少於60分,那麼此學生的該科目就不及格,對不及格的科目,學校會安排在下一個學期的初再給那些考試不及格的同學一次重新考試的機會,就叫做補考,如果這次補考還不過的話,就會全部安排到畢業那段時間再考試一次,如果再考不及格的話,則可能拿不到畢業證。
緩考:因各種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參加考試,向校方提出申請的一種考試形式。
補考:學生在大學每學期的期終考試中,如果有科目沒有達到60分或某門科目的總評分少於60分,那麼此學生的該科目就不及格,對不及格的科目,學校會安排在下一個學期的初再給那些考試不及格的同學一次重新考試的機會,就叫做補考,如果這次補考還不過的話,就會全部安排到畢業那段時間再考試一次,如果再考不及格的話,則可能拿不到畢業證。
緩考是因為你有事情不能參加考試,以後再考,補考是你不及格再一次參加考試;
兩者的區別:1、緩考成績計績點,補考成績不計績點,但可以獲得相應學分,畢業成績檔案單隻記載最高成績;
2、緩考是不會入檔的,只要過了就好,而補考一般載入學生檔案中;
3、緩考是指推遲考試,可能在學校正式考試之後,而補考是已參加學校正式考試,不及格後申請補考,不過關就要重修這科。
1、學生考試期間因考前突然生病、其他形式(補修、提前修、選修、重新學習等)考試與正常考試發生衝突或其他意外原因而不能參加考試者,應於考前向院系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書面緩考申請表(附有關證明材料),經院系主管教學主任同意,辦理緩考手續,領取緩考通知單(交緩考課程任課教員進行成績登記使用),本學期成績記為“緩考”。
2、由院系報教務處備案。 經批准緩考的學生有一次正常緩考機會,學生須在下學期到學生所在學院教務科查詢緩考課程安排。
3、緩考試卷與補考試卷難度相當,很多申請緩考的學生目的之一是能考個好成績或避免不及格。但申請緩考的學生也有風險,一旦緩考不及格,就得直接重修,沒有補考資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