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錄取地方專項是指地方高校定向招收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的專項計劃。一般只為省屬重點大學,在國家專項批次之後。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各省市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招生計劃一般不會少於本校一批次招生規模的3%。農村專項計劃考生的報名資格,包括戶籍地、居住地、學籍等稽核工作(其中居住地以公安戶籍資訊中住址欄為準)由實施區域縣(市、區)教育局負責,有關市教育局負責考生資格複核工作。
大學錄取地方專項是指地方高校定向招收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的專項計劃。一般只為省屬重點大學,在國家專項批次之後。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各省市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招生計劃一般不會少於本校一批次招生規模的3%。農村專項計劃考生的報名資格,包括戶籍地、居住地、學籍等稽核工作(其中居住地以公安戶籍資訊中住址欄為準)由實施區域縣(市、區)教育局負責,有關市教育局負責考生資格複核工作。
國家專項計劃是面向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的簡稱,由中央部門高校和省屬重點高校承擔。
國家專項計劃申報資格:
1、在戶籍所在縣報名,並符合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申報國家專項計劃須同時具備以上3項條件。批次安排在提前特殊型別批和本科提前批B,執行的文化控制線分別由各高校自行確定。
地方專項計劃的招生院校是地方重點院校,招生物件面向本省(區、市)。地方專項計劃錄取安排在前兩個專項計劃之後錄取(有的省份安排在本科一批之後錄取)。
擴充套件資料
地方專項計劃錄取規則
地方專項計劃由各省(區、市)本地所屬重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少於有關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報考條件和錄取辦法由各省(區、市)因地制宜確定。
地方專項計劃是本省結合本地實際,安排一定數量的本地所屬一本招生高校招生名額,實施招收本省農村學生的地方一本招生高校專項計劃。按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可自行決定入學時是否籤轉戶口,在校學習期間可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式申請調整專業。
地方農村專項計劃均實行單設錄取批次。地方農村專項批次安排在國家專項批次之後、自主招生批次之前進行投檔。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採取網上填報志願方式,和其他批次同時填報、按平行志願投檔規則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