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沒有學位,只有學歷。畢業後只有畢業證,證明是大專學歷。本科及本科以上才有學位證。本科是學士學位,研究生是碩士學位。專科沒有學位,只有學歷。畢業後只有畢業證,證明是大專學歷。本科及本科以上才有學位證。本科是學士學位,研究生是碩士學位。專科沒有學位,只有學歷。畢業後只有畢業證,證明是大專學歷。本科及本科以上才有學位證。本科是學士學位,研究生是碩士學位。
專科沒有學位,只有學歷。畢業後只有畢業證,證明是大專學歷。本科及本科以上才有學位證。本科是學士學位,研究生是碩士學位。專科沒有學位,只有學歷。畢業後只有畢業證,證明是大專學歷。本科及本科以上才有學位證。本科是學士學位,研究生是碩士學位。專科沒有學位,只有學歷。畢業後只有畢業證,證明是大專學歷。本科及本科以上才有學位證。本科是學士學位,研究生是碩士學位。
大專生畢業後能考的事業單位有:
1、煤礦安全監察:該類職位主要是各個地方上的煤礦安全監察局提供的,多是市級單位,從事煤礦安全監察行政執法等工作;
2、鐵路公安:該類職位主要是各個地方上的鐵路公安局提供的,多是縣級及以下單位,主要從事火車站、火車線路治安管理、計算機維護等工作;
3、航運公安:該類職位主要是各個地方上的航運公安局提供的,多是縣級及以下單位,主要從事水上巡邏、治安管理與基礎等工作;
4、海事:該類職位主要是各個地方上的海事局提供的,多是縣級及以下單位,主要從事海事管理、交管值班與行政管理等工作;
5、民航:該類職位主要是各個地方上的民用航空管理局提供的,多是縣級及以下單位,主要從事民航治安管理、民航刑事偵查等工作。
1、大學應屆畢業生不是必須要簽訂就業協議的。如果學校需要學生簽訂三方協議,而學生尚未找到工作單位,可以與檔案調轉地(一般是生源地或戶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進行三方協議的簽訂,此協議不等於勞動合同,是一種“就業意向書”,故不影響以後的求職。所以沒有條文規定應屆畢業生必須簽訂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
2、就業協議的簽訂原則。
3、主體合法原則: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
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要取得畢業資格,如果學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對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畢業生計劃和錄用自主權,否則畢業生可解除協議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4、平等協商原則:就業協議的雙方在簽訂就業協議時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學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畢業生到指定單位就業(不包括有特殊情況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亦不應在簽訂就業協議時要求畢業生交納過高數額的風險金、保證金。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應是一致的。除協議書規定內容外,雙方如有其他約定事項可在協議書備註內容中加以補充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