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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怎麼扣

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怎麼扣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彙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按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分別計算扣除額。

專項附加扣除住房貸款怎麼扣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專項附加扣除是在工資里扣嗎

  專項附加扣除不是從工資里扣,專項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計算綜合所得應納稅額時,除了5000起徵點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允許額外扣除的專案,如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等六項費用。

  專項附加扣除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折算到月收入的個稅計算方式如下:

  月度收入-5000元起徵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應納稅所得額。

  【法律依據】:

  根據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工資薪金所得屬於綜合所得,個人自2019年1月1日及之後取得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醫療扣除標準

  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從2019年1月1日起,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累積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彙算清繳時扣除。辦理年度彙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納稅人在年度彙算清繳時填報相關資訊申請退稅,並需 ...

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哪些

  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

要填專項附加扣除電子模板嗎

  個人需要辦理符合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填寫專項附加扣除電子模板。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第十七條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首次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將專項附加扣除相關資訊提交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 ...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有幾檔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有3檔。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 ...

什麼時候可以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實際發生的時候,就可以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當時沒有填寫的話,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的時候也可以填寫辦理。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全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是落實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的配套措施 ...

專項附加扣除證明怎麼提交

  納稅人可以透過遠端辦稅端、電子或者紙質報表等方式,向扣繳義務人或者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資訊。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第十七條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首次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將專項附加扣除相關資訊提交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將 ...

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是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