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政策進一步明確了直管公房的使用權轉讓,轉租政策的調整。對直管公房產權作出了具體規定。目前可售直管公房應該由承租人在購買過房屋產權之後才可以出租,可售出直管公房已經轉租,並且辦理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可以自願購買產權。或者是在轉租合同期滿,由承租人購買房屋產權之後再進行出租。經過直管公房管理單位的同意,沒有購買產權的直管公房,可以享受廉租房和經濟租賃房屋租房補貼的居民轉租。目前直管公房產權的出售價格是根據國家有關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天津市的實際情況來決定的。
根據相關政策進一步明確了直管公房的使用權轉讓,轉租政策的調整。對直管公房產權作出了具體規定。目前可售直管公房應該由承租人在購買過房屋產權之後才可以出租,可售出直管公房已經轉租,並且辦理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可以自願購買產權。或者是在轉租合同期滿,由承租人購買房屋產權之後再進行出租。經過直管公房管理單位的同意,沒有購買產權的直管公房,可以享受廉租房和經濟租賃房屋租房補貼的居民轉租。目前直管公房產權的出售價格是根據國家有關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天津市的實際情況來決定的。
已購直管公房可以買產權麼,說明如下:
1、由於現在直管公房全部停止出售,所以不能購買其產權。
2、直管公房的產權歸國家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
相關說明:
1、直管公房是指由國家各級房地產管理部門管理的國有房產,還包括計劃經濟時代國有和大集體企事業單位自建的福利房。
2、如同國有企業的“大鍋飯”一樣,直管公房是計劃經濟福利制度的產物。改革開放以來,對直管公房這一國家資源,如何在社會中公正、合理地進入市場,以充分發揮其作為“物”的社會效益,改變《公地悲劇》現象,進行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改革,物歸其意,是應有之義。但正因其帶有很濃的福利色彩,顯然步子邁得比國企改革艱難得多。因此,如何明晰界定直管公房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還其真面目,也是深化改革的的重要領域。
直管公房可以買賣,需要一定的手續。需要經過當地的房屋管理部門同意,必要時還需要經過國資委批准。需要承擔的風險是可能無法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
購買直管公房應注意的問題如下:
1、承租人要由共同居住人共同商定。
2、檢視產權所有人的身份證件。
3、核實房產面積。
4、買方提供的房屋產權證是否屬實。
5、房產是否設定抵押。
6、房款分配時,按照實際銷售價進行折價補償。
7、房屋產權證上的產權所有人是一位還是多位,如果是幾位共有,則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出售房產時,房屋的產權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簽訂房產合同時,也要全部到場。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場,需出具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由委託代理人替其簽章。
8、該房屋有沒有被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產權利。
9、該房產是否已租賃。如果已租賃,需售房者提供房產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