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的簽訂的承諾書,其內容條款合法,並且沒有和法律相牴觸的話,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說,夫妻之間的承諾書,首先要形式合法。其次內容方面,關於財產分配的保證是有效的,但是對於涉及身份的內容,如禁止再婚、禁止離婚等約定,則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夫妻間的簽訂的承諾書,其內容條款合法,並且沒有和法律相牴觸的話,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說,夫妻之間的承諾書,首先要形式合法。其次內容方面,關於財產分配的保證是有效的,但是對於涉及身份的內容,如禁止再婚、禁止離婚等約定,則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安全承諾書在正常情況下不具有法律效力。因為這個安全承諾書更像是企業的規章制度,並不是承諾書。安全承諾書一般屬於格式合同,其中有很多的免責條款,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十條,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還款承諾書實際上是合同的一種,當然具有法律效力。
有效的承諾書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是當事人真實意願的反映。承諾書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達,不能被強迫或威脅或利誘、欺騙等。
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承諾書的內容必須合乎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可能導致承諾書無效。
3、沒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諾人只能基於自己有權處分的物進行處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民法總則》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