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財產首飾的處理有以下情形:
1、如果是女方母親給的陪嫁首飾,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2、如果是結婚當天親戚朋友送的,看具體情況,沒有證據證明是對於女方一個人的贈與的話,通常是按照共同財產才處理的。
3、如果是男方家給的聘禮,是女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雙方均等分割;屬於個人財產的,另一方無分割的權利。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八條,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雙方離婚時可以就財產進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法院原則上共同財產一人一半,個人財產不予分割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其所有權屬於夫妻二人,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有權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有權分割人。但是在離婚時可以考慮雙方意願而協議將部分財產讓與子女是可以的。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 ...
如果雙方沒有約定,應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扣除。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其所有權屬於夫妻二人,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有權要求平等分割,除非夫妻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將財產全部或部分贈與給婚生子女,否則婚生子女是不參與離婚財產的分割的。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 ...
關於夫妻離婚債務的處理可以參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相關規定:
1、第23條的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第24條還規定了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 ...
夫妻離婚孩子能否分到財產要分情況而定。
要看離婚時,孩子是否對家庭財產有貢獻,而不是以孩子的大或者小來確定。如果有貢獻,那麼原則上就應當有孩子的分,如果離婚時,孩子還小,沒有工作,或者雖然有了工作,但並沒有對家庭財產有貢獻,那麼就沒有孩子的分。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 ...
發現老公外遇如果並沒有構成重婚罪,離婚財產雙方平均分配。婚內過錯不影響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如果有證據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主張賠償責任。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
一、夫妻離婚財產的分配:夫妻婚前的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後夫妻雙方的合法收入即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前無特殊約定的,原則上平分。
二、孩子歸屬:
1、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
2、如果離婚家庭有不足兩週歲的子女離婚後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3、子女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