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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執行人有效期滿了怎麼辦

失信被執行人有效期滿了怎麼辦

  失信被執行人期滿了,失信人可以被撤出名單,但債務仍須償還。

  一直不履約的話,有可能一直都是失信執行人。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之中,對於失信執行人具有很明確的規定。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但是如果在執行期限之中沒有進行還款的話,失信人名單之中依舊會有,直到債務償還清楚之後名單才會清除。當然也存在另外一種情況,被執行期間,被執行人認錯或者是改錯態度良好,法院可以提前撤銷名單。

失信被執行人可以辦護照嗎

  失信被執行人如果沒有被限制出境,可以辦護照;如果被限制出境,那麼護照是辦不到的。

  如果具有以下情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不予簽發普通護照:

  (一)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二)無法證明身份的;

  (三)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四)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其中第五條是針對有民事案件官司和失信被執行人,具體需要看當地有沒有聯網,因為辦護照要出具身份證,工作人員會核查戶籍資料,如果提示屬於失信被執行人,那麼是不會批准透過的。

失信被執行人能辦簽證嗎

  失信被執行人不能辦簽證,因為簽證一般需要銀行出具相應擔保或財產證明,而失信被執行人在金融機構辦理的相關業務會受到限制。

  一、失信被執行人具有以下任意一個情形:

  1、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和抗拒執行。

  2、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

  3、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4、違反限制高消費令。

  5、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

  二、失信被執行人受到如下影響:

  1、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和列車軟臥。

  2、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3、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等。


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怎麼辦

  需要根據情況而定。上了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應當及時還清欠款或者履行法院判決的法定義務,履行完畢就可以撤銷。對於主動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來說,黑名單可以設定期限,也可以經過一定期限後撤下,但是對於故意玩失蹤的被執行人,黑名單不存在到期後自動失效的問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 ...

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拘捕嗎

  在下列情況下,法院可以對被執行人採取拘留措施:   1、被執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的;   2、被執行人未按照法院的要求報告財產情況或者虛假報告的;   3、被執行人採取暴力等方式阻礙法院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4、對司法工作人員及協助執行人侮辱、誹謗、打擊報復的;   5、隱藏、轉移、 ...

失信被執行人有效期多久

  失信被執行人有效期一般為履行判決書還清欠款後2年,如果一直不履約,那麼,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一直不會撤銷,有效期跟著延長。另外,如果失信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1-3年。   簡言之,失信被執行人有效期為履約後2-5年,想要儘早擺脫黑名單危害,那就早早履約, ...

失信被執行人能交社保嗎

  失信被執行人能交社保。   對於失信被執行人,國家不會剝奪其工作的權利,而只要你有工作,工作單位就要給你交社保,這是國家的一種強制保險制度;另外,即使你沒有工作,也是可以自己個人交社保的。   需要提醒的是,失信被執行人雖然能交社保,但是會被限制各種高消費行為,如乘坐飛機、高鐵,出入高檔娛樂場所,甚至子女 ...

失信被執行人會抓捕嗎

  首先,欠錢不還屬於民事糾紛,一般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其次,債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勝訴之後,如果債務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債權人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 ...

失信被執行人能旅遊嗎

  失信被執行人是不能旅遊的,這是在最高人民法院針對失信被執行人的高消費限制措施中明確規定的,失信被執行人不僅不能旅遊、度假,特別是高階交通工具出行需求的旅遊活動,而且在限高令中規定,失信被執行人不能乘坐高消費交通工具,例如:飛機、高鐵、D字頭動車組一等座及以上等級座位等。   很多失信被執行人在出國以後,由 ...

失信被執行人可以坐高鐵二等座嗎

  失信被執行人可以坐高鐵二等座。   【法律依據】   《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   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