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國,對於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次數並沒有明確規定,只要參保人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資格,即可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不過需要明確的是,如果參保人再次失業,那麼繳費時間將會清零重新計算,重新領取的時間與上一次失業應當領取卻沒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時間合併計算,最長不能超過24個月。
2、綜上所述,一個人的一生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次數沒有限制,只要符合條件即可領取。但需要注意的是,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跟繳納期限有關,如果領取過一次失業保險金,則繳納時間清零,重新計算。
1、在我國,對於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次數並沒有明確規定,只要參保人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資格,即可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不過需要明確的是,如果參保人再次失業,那麼繳費時間將會清零重新計算,重新領取的時間與上一次失業應當領取卻沒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時間合併計算,最長不能超過24個月。
2、綜上所述,一個人的一生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次數沒有限制,只要符合條件即可領取。但需要注意的是,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跟繳納期限有關,如果領取過一次失業保險金,則繳納時間清零,重新計算。
看情況的,如果上次沒領完,那麼這次繼續領取。職工的失業金在單位終止合同的60天以內,去社保中心辦理失業登記備案,當時沒有辦理失業金領取手續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業繳納社保以後,在再次終止勞動合同時候一起累計月份合併領取失業金。1.無正當理由2次不按規定辦理失業狀態確認及申領失業保險金簽字手續或者連續兩次拒絕人社部門提供職業介紹的,視同已重新就業,停止發放失業保險金。2.享受失業金是有一定條件的。
失業金一生一共能提取幾次未有規定。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