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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證補辦需要什麼

失業證補辦需要什麼

  補辦失業證需要:勞動者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二寸證件照一張。

  【法律依據】《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六十五條規定,失業登記的範圍包括下列失業人員:

  (一)年滿16週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

  (二)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失業的;

  (三)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停業、破產停止經營的;

  (四)承包土地被徵用,符合當地規定條件的;

  (五)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的;

  (六)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的;

  (七)各地確定的其他失業人員。

離婚證補辦需要什麼手續

  離婚證補辦一般要到民政部門,現在一般都在縣級行政服務中心的民政視窗申請補辦。具體程式如下:

  1、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戶口本、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審查:檢視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雙方書寫宣告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列印結婚證,填寫《補領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離婚證補辦需要帶什麼

  離婚證補辦需要帶這些:

  1、戶口簿;

  2、身份證;

  3、本人離婚證(損毀或不一致提供);

  4、本人兩張兩寸近期免冠單人照片。

  補辦離婚證的流程為:

  1、申請;

  2、受理;

  3、審查;

  4、登記;

  5、發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如何辦理失業需要帶什麼東西

  凡領取失業證的人員,持本人戶口簿和小一寸免冠近照兩張到所在的街道辦事處即可辦理《失業證》。《失業證》是失業人員享受就業服務、辦理錄用登記的資格憑證符合失業救濟條件的,憑《失業證》和《勞動手冊》在有效期內按月領取救濟金,並憑《失業證》享受免費職業介紹、減免費轉業訓練等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   辦理《失業證》 ...

補辦就業失業需要什麼證件

  戶口簿、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二寸證件照一張等相關證明材料。   1、《就業失業登記證》如由用人單位遺失的,勞動者應持用人單位出具的遺失證明等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補辦手續。   2、補辦的《就業失業登記證》編號保持不變。首次申請補辦《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勞動者,戶籍所在街道、鄉鎮公 ...

入職需要失業的原因有哪些

  入職需要失業證的原因有:   1,勞動合同規定不能重複簽訂,所以,員工入職前提供失業證,或是上一任單位的離職證明,證明你是待業或失業中。   2,新入職的單位,一般是不用失業證的,如果是國企或政府單位,則會要。   3,《失業證》是失業人員享受就業服務、辦理錄用登記的資格憑證符合失業救濟條件的,憑《失業證 ...

失業需要什麼條件

  辦理失業證的條件是:   具有本市城鎮戶口,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勞動能力,未就業或與原工作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無勞動報酬或其他合法的經濟收入,有就業要求並且正在積極尋找工作的勞動者,可到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證。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就業失業登記證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七 ...

就業失業丟了可補辦

  就業失業登記證簡稱《失業證》,丟失可以補辦。辦理程式如下:   一、失業人員遺失《失業證》需刊登作廢宣告,登報後,到就業管理服務處辦理補發手續。   二、辦妥補發手續的,帶一寸免冠照一張到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管理站補發新證。   三、補辦失業證需要的材料:   1、身份證及戶口本影印件;   2、居委會 ...

失業丟了怎麼補辦

  補辦失業證需要:勞動者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二寸證件照一張。【法律依據】《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六十五條,失業登記的範圍包括下列失業人員:(一)年滿16週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二)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失業的;(三)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停業、破產停止經營的;( ...

離婚遺失補辦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離婚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