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失業證需要:勞動者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二寸證件照一張。
【法律依據】《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六十五條規定,失業登記的範圍包括下列失業人員:
(一)年滿16週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
(二)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失業的;
(三)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停業、破產停止經營的;
(四)承包土地被徵用,符合當地規定條件的;
(五)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的;
(六)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的;
(七)各地確定的其他失業人員。
補辦失業證需要:勞動者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二寸證件照一張。
【法律依據】《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六十五條規定,失業登記的範圍包括下列失業人員:
(一)年滿16週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
(二)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失業的;
(三)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停業、破產停止經營的;
(四)承包土地被徵用,符合當地規定條件的;
(五)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的;
(六)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的;
(七)各地確定的其他失業人員。
離婚證補辦一般要到民政部門,現在一般都在縣級行政服務中心的民政視窗申請補辦。具體程式如下:
1、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戶口本、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審查:檢視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雙方書寫宣告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列印結婚證,填寫《補領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離婚證補辦需要帶這些:
1、戶口簿;
2、身份證;
3、本人離婚證(損毀或不一致提供);
4、本人兩張兩寸近期免冠單人照片。
補辦離婚證的流程為:
1、申請;
2、受理;
3、審查;
4、登記;
5、發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