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來說,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
2、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
3、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
4、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5、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1、一般來說,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
2、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
3、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
4、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5、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領取失業金沒有年齡限制,但是領取失業金有一定的條件,符合條件即可領取。
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個人。
1、失業金不領取有好處。
2、不會拉低退休工資指數。領取失業金的時候會影響退休時的工資指數,也就是說退休的工資要比正常繳納保險但沒有領取失業金的人少。
3、檔案上沒有申領記錄。領取失業金說明失業是因為被上一個公司解僱造成的,如果下個公司要追問其原因,很容易造成誤解。不領取則不會有這樣的煩惱,對於找下一份工作是沒有不好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