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領取地點在經辦機構領取。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具體程式及要求為: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辦理失業保險業務機構申領手續。
一、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了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二、失業金領取的標準:《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了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1、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2、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一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3、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4、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影印件。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注: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群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領取失業金後,重新找到工作單位可以繼續交社保。員工失業向社保局申請領取失業金,找到新工作後失業金停發,社保由新單位繳交,當失業時候要及時的在當地社保局進行失業登記,準備好相關資料以便於儘快的透過稽核領取失業金不影響其正常生活。 ...
1、領取失業保險金要符合我國《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金:(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已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
不影響。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
2、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累計繳費時間每滿1年的,可領取3個月失業金。
3、滿5年不足10年的,從第5年開始,累計繳費 ...
領取失業金是沒有什麼嚴重後果的,失業保險金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領取失業保險金唯一的影響是,如果領失業金,即代表處於失業狀態,個人養老保險會中斷,影響養老金繳費年限長短。 ...
1、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以下條件: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2、申請: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有具體的程式,公司人事部到社保局辦理解聘報備,並獲得稽核回覆 ...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有: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