碓嘴是舂米的工具。但是,在過去,它還是哈尼人的“離婚證”呢!從前,居住在哀牢山區的哈尼族,婚姻不辦任何登記手續,沒有任何法律保障。離婚時,請來證人,找來一根碓嘴,由證人放在大門站檻上,用斧刀均勻地剖成兩半,交男女雙方儲存,作為離婚的證據。如果雙方真的沒有一點感情,不可能再在一起生活了,那他們就會把各自所得的一半碓嘴消毀。如果雙方是由於受到父母、親屬或其他方面的壓力而不得不離婚的話,他們就會把各自的一半碓嘴收藏好,等避過風頭,時機成熟,又拿出來合在一起,歡歡喜喜地復婚。
碓嘴是舂米的工具。但是,在過去,它還是哈尼人的“離婚證”呢!從前,居住在哀牢山區的哈尼族,婚姻不辦任何登記手續,沒有任何法律保障。離婚時,請來證人,找來一根碓嘴,由證人放在大門站檻上,用斧刀均勻地剖成兩半,交男女雙方儲存,作為離婚的證據。如果雙方真的沒有一點感情,不可能再在一起生活了,那他們就會把各自所得的一半碓嘴消毀。如果雙方是由於受到父母、親屬或其他方面的壓力而不得不離婚的話,他們就會把各自的一半碓嘴收藏好,等避過風頭,時機成熟,又拿出來合在一起,歡歡喜喜地復婚。
辦理離婚登記需要自己攜帶照片或者現場拍攝。辦理協議離婚時應攜帶的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本人《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願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用中文書寫。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現在一些夫妻一吵架,動不動就要離婚,有的在離婚後,才發現對方的優點及自己的不足。於是,離婚雙方經過思考,辦理復婚的情況也不少見。《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四條:“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辦復婚手續和初次結婚登記差不多,需要到民政局領取新的結婚證。復婚時候,雙方需要出具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申請辦理結婚證民政局會在雙方離婚證上蓋個戳記,把離婚證發回雙方當事人,不會收走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實施後,婚姻登記的原則是自我宣告、責任自負,並未對再婚人員(包括復婚)所持有的離婚證件作出登出或收回的規定。
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相關規定,申請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未規定收回離婚證。因此,登記結婚後離婚證由自己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