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情是中國古代丁憂制度的延伸,意思是為國家奪去了孝親之情,可不必去職,以素服辦公,不參加吉禮,奪情原本少見,但在戰場上,原談不到“丁憂”,古人稱之“墨絰從戎”。
明朝時明文規定,“內外大小官員丁憂者,不許保奏奪情起復”,明代文官奪情起復者主要有閣臣、尚書、侍郎等一些政治人物,一些人便利用各種手段,營求奪情,無論是哪一種形式的奪情行為,都會引起倫理問題。
奪情是中國古代丁憂制度的延伸,意思是為國家奪去了孝親之情,可不必去職,以素服辦公,不參加吉禮,奪情原本少見,但在戰場上,原談不到“丁憂”,古人稱之“墨絰從戎”。
明朝時明文規定,“內外大小官員丁憂者,不許保奏奪情起復”,明代文官奪情起復者主要有閣臣、尚書、侍郎等一些政治人物,一些人便利用各種手段,營求奪情,無論是哪一種形式的奪情行為,都會引起倫理問題。
1、三軍可奪帥也的奪釋義:被剝奪。出自《論語》十二章。
2、原文: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學而》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學而》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為政》
子曰:“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為政》
子曰:“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為政》
子曰:“賢哉,回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賢哉,回也!”——《雍也》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雍也》
子曰:“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述而》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述而》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捨晝夜。”——《子罕》
子曰:“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子罕》
子夏曰:“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
緣來天註定,意思是緣分的到來是天註定的,要看機緣巧合,人不能強求。
緣去人自奪,緣分的失去是由人自己定奪的。其實意思就是對於感情的得失,要看自己的把握,看自己會發展。自己把握的好,感情長久,把握不好,不會維持,感情便失去。
緣由天定,聚散隨緣。緣起聚,緣盡散,有緣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