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
2、纏足是中國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裝飾陋習。其具體做法是用一條狹長的布袋,將婦女的足踝緊緊縛住,從而使肌骨變態,腳形纖小屈曲,以符合當時的審美觀。
3、在封建時代,絕大多數婦女大約從四五歲起便開始裹腳,一直到成年之後,骨骼定型,方能將布帶解開;也有的終身纏裹,直到老死之日。
4、纏足在宋朝時就非常普遍了。明朝時,它更成為了坊間女子的時髦。清朝入關後曾禁止過漢人女子纏足,遭到了漢人的反對。康熙七年,一道開禁令使得一些滿人女子竟也纏起了腳。
1、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
2、纏足是中國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裝飾陋習。其具體做法是用一條狹長的布袋,將婦女的足踝緊緊縛住,從而使肌骨變態,腳形纖小屈曲,以符合當時的審美觀。
3、在封建時代,絕大多數婦女大約從四五歲起便開始裹腳,一直到成年之後,骨骼定型,方能將布帶解開;也有的終身纏裹,直到老死之日。
4、纏足在宋朝時就非常普遍了。明朝時,它更成為了坊間女子的時髦。清朝入關後曾禁止過漢人女子纏足,遭到了漢人的反對。康熙七年,一道開禁令使得一些滿人女子竟也纏起了腳。
1、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
2、到了南宋之時,纏足更是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南宋有些畫家的畫中所繪畫的女子的腳大多都很小,看來南宋之時纏足已經成為了社會上的普遍現象。
3、在福州地區有6雙南宋時期的女鞋被挖掘出來,平均每雙鞋的長度都在13-14釐米之間,寬度僅有4.5-5五釐米之間。這個腳的大小比起如今女子們的腳小了將近一半。
4、宋代詞人蘇軾在《菩薩蠻》中寫到“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而這是第一手關於寫纏足的詩詞。
5、宋朝詞人車若水在其《腳氣集》中寫到“婦女纏足……小兒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的小來不知何用?
6、在宋徽宗宣和年間,纏足明顯有了一個新的發展,在《風窗小牘》書中說到在宣和之後,汴京的女子大多都穿著“花靴弓履”,而且這個時候市面上已經有了專門製作的纏足鞋。
而這種女性的裹腳陋習,最後在民國的時候,由孫中山宣佈全國禁止女性裹腳,由此女性裹足的陋習在中國慢慢的消失了,從此成為了歷史。
裹腳從宋朝五代末期開始,新中國成立後結束。裹腳也稱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也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
裹腳的來歷:裹腳也叫纏足,五代末開始盛行。從地下發掘的文物和古文獻知道,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五代南唐後主李煜在位期間,一味沉緬於聲色、詩詞、歌舞之中,整日與后妃們飲酒取樂。宮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嬪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兒,後因家勢破敗,淪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條,善於歌舞,受李煜的寵愛。李煜詔令築金蓮臺,高六尺,飾以珍寶,網帶纓絡,臺中設定各色瑞蓮。
令窅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舞於蓮中,迴旋有凌雲之態。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後,窅娘為了保持和提高這種舞蹈的絕技,以穩固受寵的地位,便常用白綾緊裹雙足,久而久之,便把腳裹成了紅菱型,新月型,其舞姿也更為自然,美不勝收了 。時人競相仿效,五代之後逐漸形成風氣,風靡整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