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先提出離婚的依然有分割財產的權利,誰先提出離婚,對財產分割沒有影響。對財產分割有影響的,在於誰對導致離婚有過錯。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要看是否符合退還的條件。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在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下,應當以當事人離婚為條件。
哪方先提離婚沒有區別,也不會有什麼後果。
起訴離婚的時候,誰先提起訴訟是不重要的,夫妻雙方無論誰先提出離婚,都享有平等權利和義務,原告、被告的合法財產權益都受到法律保護。法院會依據實際的情況進行判決,並不是誰先起訴就有利於誰。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
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可以提出。男方無過錯的,不給予女方補償或賠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在第10條中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在第2)項、第3)項情形下,應當 ...
不退。只要當事人登記結婚了,一般情況下不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但是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 ...
婚姻法沒有關於一方提出離婚應當賠償另一方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因此,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法 ...
理論上是不可以的,因為流產有很多種,不一定均是由男方導致的。
當然如果是男方強迫使其做流產則不再此列。但須有相關的證據證實確有此事。
如果證據確鑿,事實清楚,問題明確,法院應該酌情照顧女方的合法權益。
注:就婚姻法來說,並沒有這方面的規定,這是從人情、人性方面來判定的。
【法律依據】:
...
夫妻離婚,在都沒有過錯的情況下互相都不需要賠償,只存在需要支付小孩撫養費,或者分割共同財產的問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還需要給撫養費。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與子女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