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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法院起訴離婚男方不同意咋辦

女方法院起訴離婚男方不同意咋辦

  如果是男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女方要起訴離婚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證據;

  如家庭暴力的證據、包二奶的證據、感情不和分居的證據等等,透過證據說明兩人感情已無和好可能,法院在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後,才會判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法院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

  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首先會調解。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如果沒有判決離婚,那麼沒有新的事實和理由,你只能在判決生效後6個月後再次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都會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出面怎麼辦

  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出面,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院依法送達傳票後,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不影響法院審理並判決。


女方離婚男方同意離婚怎麼辦

  女方離婚,男方不同意的就不能採取協議離婚的方式辦理離婚,只能採取訴訟離婚的方式進行離婚。辦理訴訟離婚需要先進行調解,經調解無效同時確認男方有以下情形的,如婚內與他人同居,重婚,有家暴行為,賭博等惡習,夫妻雙方因為感情已經破裂,分居已經超過兩年的,人民法院會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 ...

女方離婚男方同意可以離嗎

  如果您不同意離婚,可以就夫妻關係尚未破裂為由進行答辯;如果您同意離婚,可以就撫養權和夫妻共同財產為內容進行答辯。對於孩子撫養權的,法院一般會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判決孩子的歸屬權。 ...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同意怎麼辦

  我國法律規定了兩種離婚方式,一種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去法院訴訟離婚,其中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只適用於,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並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已經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好聚好散和平分手。而去法院訴訟離婚則適用於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有爭議的情況。那麼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只能透過法院訴訟方式離婚。 ...

女方起訴離婚男方出庭怎麼辦

  離婚被告不去法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應 ...

起訴離婚一方同意多久能離婚

  離婚訴訟,是指婚姻關係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與另一方解除婚姻關係的訴訟。離婚訴訟適用普通程式一般為六個月可以審理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 ...

家庭暴力離婚男方同意怎麼辦

  可以起訴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 ...

法院起訴離婚對方出現怎麼辦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9)一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