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級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2、二級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3、三級火災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4、四級火災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1、一級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2、二級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3、三級火災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4、四級火災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1、一級響應啟動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成立現場指揮部,迅速組織由省有關部門組成的各應急小組和相關專家組趕赴事件發生地。省有關部門根據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立即啟動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專項實施方案,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事件發生地的市、縣(市、區)政府在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協調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各項應急處置工作。非事件發生地的市、縣(市、區)政府要認真做好預防控制工作,並積極支援事件發生地的應急處置工作。
2、二級響應啟動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事件發生地的市、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在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非事件發生地的市、縣(市、區)政府要服從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的排程,支援事件發生地的應急處置工作,同時採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
一級公路為供汽車分向、分車道行駛的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汽車摺合成小客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1500到30000輛。
二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3000到7500輛。
公路根據使用任務、功能和適應的交通量分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三級公路、四級公路五個等級。
公路等級的選用應根據公路網的規劃,從全域性出發,按照公路的使用任務、功能和遠景交通量綜合確定。一條公路可根據交通量等情況分段採用不同的車疲乏數或不同的公路等級。各級公路遠景設計年限: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為20年、二級公路為15年、三級公路為10年、四級公路一般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