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類三無產品有兩種定義,一類是指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以及無生產廠家的產品,另一類是指無生產廠名、無生產廠址、無生產衛生許可證編碼的產品。
三無產品:《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產品必須有中文廠名,中文廠址、電話、許可證號、產品標誌、生產日期、中文產品說明書、如有必要時還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說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視為不合格產品。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視為三無產品。
服裝類三無產品有兩種定義,一類是指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以及無生產廠家的產品,另一類是指無生產廠名、無生產廠址、無生產衛生許可證編碼的產品。
三無產品:《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產品必須有中文廠名,中文廠址、電話、許可證號、產品標誌、生產日期、中文產品說明書、如有必要時還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說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視為不合格產品。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視為三無產品。
三無產品一般是指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以及無生產廠家,來路不明的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規定,商品必須有中文廠名,中文廠址、電話、許可證號、產品標誌、生產日期、中文產品說明書、如有必要時還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說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視為不合格產品。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視為“三無產品”。
三無產品所帶來的不僅僅是對於顧客的欺騙,還可能存在不合理的危險。不合理的危險是指產品存在明顯或者潛在的,以及被社會普遍公認不應當具有的危險。
雖然服裝類產品並沒有食物那樣對於人體傷害那麼大,但是有的衣物是貼著人體皮膚,不合格的面料很可能帶有超量化學成分,導致皮膚過敏等情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程度的損害。
三無產品一般是指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以及無生產廠家,來路不明的產品。另一種說法是:三無產品是無生產廠名,無生產廠址,無生產衛生許可證編碼的產品。根據2000年的《產品質量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對三無產品的處罰之一為沒收違法所得(有違法所得的)。要在此範圍內規定處罰標準,超過的部分無效,如果還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額不足20000元,該處罰是超越法律的行為,是無效的,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認定工商部門的處罰行為違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銷售者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責令改正,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