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等。 執業醫師是指具有《醫師執業證》及其級別為執業醫師且實際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不包括實際從事管理工作的執業醫師。執業醫師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聖職責。全社會應當尊重醫師。醫師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
寫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等。 執業醫師是指具有《醫師執業證》及其級別為執業醫師且實際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不包括實際從事管理工作的執業醫師。執業醫師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聖職責。全社會應當尊重醫師。醫師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
1、醫師申請變更執業註冊事項屬於原註冊主管部門管轄,申請人到原註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2、醫師申請變更執業註冊事項不屬於原註冊主管部門管轄的,申請人應當先到原註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註冊事項和醫師執業證書編碼,然後到擬執業地點註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執業註冊手續。
3、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註冊事項的,除依照前項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外醫學全線上網整理,新的執業地點註冊主管部門在辦理執業註冊手續時,應收回原《醫師執業證書》,併發給新的《醫師執業證書》。
主要考試以下幾個科目。
一、基礎醫學綜合(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藥理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學);
二、醫學人文綜合(衛生法規、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
三、臨床醫學綜合(內科學、外科學、婦產科學、兒科學、傳染病學、精神病學);
四、預防醫學綜合(預防醫學)。
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兩級四類,即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級;每級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公共衛生四類。大多數人考的是臨床類別的執業醫師資格證。
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准入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醫師資格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
執業醫師資格證是透過全國統一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後,由國家衛生計生委統一發放的,是我國從業醫師必須擁有的證書,屬於醫療技術方面的認可,證明持證人具有獨立從事醫療活動的技術和能力,證書永久有效(棕色封面的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