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需要寫明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同時需要有雙方當事人的親筆簽名。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具體需要寫明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同時需要有雙方當事人的親筆簽名。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1、微信轉賬記錄能否作為證據,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不同的情況其證明力也是不同的。如果聊天記錄中,不僅包括微信轉賬記錄,還包括雙方的聊天記錄,能夠從聊天記錄中明確借貸關係的存在,那毫無疑問,這時的微信轉賬記錄是讓債務人還款的強有力的證據。
2、但是在微信聊天記錄中,如果沒有明確的提到雙方的借貸關係,更甚至只有一個微信轉賬記錄,那這時的微信轉賬記錄的證明力就非常薄弱了。
3、此時法院也無法確定,是否是由於借貸關係才發生的轉賬行為,或許是由於其他原因?這種情況即時有微信轉賬記錄也是無法來讓債務人還款的。
4、透過上述分析,微信轉賬記錄不是一定就被認定為借款的,所以筆者提醒大家在生活中如有有朋友向你透過微信借款時,你不妨在維繫聊天中將雙方的借貸關係說清楚,然後將聊天記錄和微信轉賬記錄共同截圖,如此才能作為一份完整的證據。
5、還有就是在僅有微信轉賬記錄的情況下,你也可以透過打電話時的手機錄音等方式先確認雙方借貸關係,起訴後再提供微信轉賬記錄來證明,也是可以拿回借款。
承兌委託收款證明的書寫是應當寫明票號、出票日期、到期日期;寫明出票人全稱、收款人全稱、付款行全稱以及匯票總金額;寫明將貼現款匯入的地址,若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糾紛與法律責任,由公司承擔一切責任;最後,法人蓋章並寫明時間。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四十四條,付款人承兌匯票後,應當承擔到期付款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