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檢察院不起訴的方式是認為不具備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不起訴分三種情形是:
1、犯罪嫌疑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2、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3、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不影響。因為,檢察院不起訴不會有案底。案底是指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檢察院不公訴,法院便沒有進行定罪量刑,犯罪嫌疑人便不構成犯罪,不會有案底。所以,檢察院不起訴不會影響孩子當兵。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1、不起訴決定的適用範圍是: 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 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的。凡是不起訴的案件.應制作不起訴決定書。
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檢察院不起訴條件:(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 ...
1、綜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的規定,檢察院對勞動者不起訴的,用人單位不能據此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其他可解除勞動關係的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人民檢察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作出不起訴決定的,不屬於《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四)項規定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 ...
無犯罪證明指的是由居民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的,證明該居民在該轄區範圍內,在一定的時間內查閱不到違法犯罪記錄的一種證明檔案。
檢察院做不起訴的決定,就意味著自己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了,證明尚未構成犯罪的事實,就沒有犯罪記錄一說。因此是可以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 ...
不起訴不等同於無罪。《刑事訴訟法》規定:免於起訴(即不起訴)是人民檢察院對自己偵查終結的案件或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經審查認為被告人的行為雖已構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應當免除刑罰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理決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 ...
由檢察長和檢察委員會決定。
1、審查。經過審查起訴,認為需要作不起訴處理的,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應當寫出審查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稽核,報主管檢察長決定或由主管檢察長提交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
2、決定不起訴。不起訴的決定權由檢察長和檢察委員會行使。
3、不起訴的善後工作。不起訴決定宣告及送達後,應及時 ...
1、不起訴決定的適用範圍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的。凡是不起訴的案件.應制作不起訴決定書。
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 ...
1、綜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的規定,檢察院對勞動者不起訴的,用人單位不能據此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其他可解除勞動關係的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人民檢察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作出不起訴決定的,不屬於《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四)項規定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