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起源於古時人類對於固定時段或地點進行交易的場所的稱呼,而此交易場所乃為消費者為了減少搜尋成本所形成。市場是由一切具有特定需求和慾望,並且願意和能夠透過交換的方式來滿足需求和慾望的顧客構成。詞中的“市”指的並非“城市”,而是古時的“買賣”、“交易”之意。狹義上的市場是指買賣雙方進行商品交換的場所。廣義上的市場是指為了買和賣某些商品而與其他廠商和個人相聯絡的一群廠商和個人。
市場起源於古時人類對於固定時段或地點進行交易的場所的稱呼,而此交易場所乃為消費者為了減少搜尋成本所形成。市場是由一切具有特定需求和慾望,並且願意和能夠透過交換的方式來滿足需求和慾望的顧客構成。詞中的“市”指的並非“城市”,而是古時的“買賣”、“交易”之意。狹義上的市場是指買賣雙方進行商品交換的場所。廣義上的市場是指為了買和賣某些商品而與其他廠商和個人相聯絡的一群廠商和個人。
邊際,就是指邊緣、額外、追加之意。
它被人們用來揭示兩個具有因果或相關關係的經濟變數之間的動態函式關係。當某一經濟函式中的自變數發生一個微小單位的數量變化時,因變數因此而發生的相應的數量變化值,被稱為該因變數的邊際值。經濟學家把所研究的各種變數分為自變數和因變數,自變數是最初變動的量,因變數是由於自變數變動而引起變動的量。邊際分析就是分析自變數變動與因變數變動的關係。自變數變動所引起的因變數變動量稱為邊際量。在考慮一個決策時,重要的是考慮邊際量,因此,要運用邊際分析法。
消費者,科學上的定義為,為食物鏈中的一個環節,代表著不能生產,只能透過消耗其他生物來達到自我存活的生物。
我國《保護法》雖未直接明確消費者的定義,但第二條將“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行為界定為消費者的消費行為。根據這一規定,所謂消費者,是指為滿足生活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由國家專門法律確認其主體地位和保護其消費權益的個人。
這一定義不僅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弱者的立法原則,而且與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性質相一致。同時,也與有關國際組織和國家的方法相一致。國際標準化組織認為,消費者是以個人消費為目的而購買使用商品和服務的個體社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