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制度的基本功能如下:
1、全面地反映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性質。
2、選舉制度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
3、選舉制度是合理地調整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基本形式。
4、選舉制度是法律監督的重要形式。
選舉制度,是一國統治階級透過法律規定的關於選舉國家代表機關的代表和國家公職人員的原則,程式與方法等各項制度的總稱,它包括選舉的基本原則,選舉權利的確定,組織選舉的程式和方法,以及選民和代表之間的關係。
選舉制度的基本功能如下:
1、全面地反映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性質。
2、選舉制度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
3、選舉制度是合理地調整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基本形式。
4、選舉制度是法律監督的重要形式。
選舉制度,是一國統治階級透過法律規定的關於選舉國家代表機關的代表和國家公職人員的原則,程式與方法等各項制度的總稱,它包括選舉的基本原則,選舉權利的確定,組織選舉的程式和方法,以及選民和代表之間的關係。
我國選舉制度的基本原則主要有以下幾項:
1、選舉權的普遍性原則。選舉權的普遍性是就享有選舉權的主體範圍而言的,是指一國公民中能夠享有選舉權的廣泛程度。
2、選舉權的平等性原則。選舉權的平等性是指每個選民在每次選舉中只能在一個地方享有一個投票權,不承認也不允許任何選民因民族、種族、職業、財產狀況、家庭出身、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在選舉中享有特權,更不允許非法限制或者歧視任何選民對選舉權的行使。
3、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並用的原則。我國選舉法規定,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
宗族的功能主要有政治功能和社會功能兩方面。在政治方面,它是歷史上宗族政治的一種工具,起著保護封建制度和王朝政權的作用;在社會生活方面,它是民眾經濟上求生存尋互助,社交上發展人際關係,精神上尋找寄託的多功能社會組織。
宗族人類學術語,一種社會單位,為了生存和安全的目的,由幾個核心家庭鬆散地組成。宗族可以併入更大的稱為部落的社群,也可以由於部落性慶典、狩獵活動或戰爭而偶爾結合起來。 指擁有共同祖先的人群集合,通常在同一聚居地,形成大的聚落,屬於現代意義上模糊的族群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