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上的公平:指在承認經濟主體的資源和個人稟賦等方面差異的前提下而追求的一種結果上的公平,即實質公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國家基於消費者是弱者地位的考慮,作為一項社會法律對策而制定的。該法律在不少方面體現了國家機關對消費者權益的特別保護,這種特殊保護並不是為了謀求形式正義,而是追求實質的正義,符合經濟法的特徵。
經濟以效率為目標,法律以公平為價值追求,公平可以分為形式公平和實質公平,經濟法追求的公平是實質公平。
經濟法上的公平:指在承認經濟主體的資源和個人稟賦等方面差異的前提下而追求的一種結果上的公平,即實質公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國家基於消費者是弱者地位的考慮,作為一項社會法律對策而制定的。該法律在不少方面體現了國家機關對消費者權益的特別保護,這種特殊保護並不是為了謀求形式正義,而是追求實質的正義,符合經濟法的特徵。
經濟以效率為目標,法律以公平為價值追求,公平可以分為形式公平和實質公平,經濟法追求的公平是實質公平。
經濟民主是作為經濟高度集中或經濟專制的對立物而存在的,它的基本含義是指在充分尊重經濟自由基礎上的多數決定。在經濟法領域,經濟民主主要強調的是經濟決策的公眾參與,包括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在宏觀方面,經濟民主要求國家對經濟進行干預時,應當廣泛徵求各方意見,協調各種利益衝突,將宏觀調控決策建構在充分對話的基礎之上,從而保障和促進國家宏觀決策的順利實施,降低社會執行成本;在微觀方面,經濟民主則體現為國家在充分尊重企業自由的前提下,要求企業建立一套有效地經濟民主機制,保障企業職工的民主權利,促進企業的民主化管理。
可持續發展的公平性原則。可持續發展是一種機會、利益均等的發展。它既包括同代內區際間的均衡發展,即一個地區的發展不應以損害其它地區的發展為代價;也包括代際間的均衡發展,即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後代的發展能力。該原則認為人類各代都處在同一生存空間,他們對這一空間中的自然資源和社會財富擁有同等享用權,他們應該擁有同等的生存權。因此,可持續發展把消除貧困作為重要問題提了出來,要予以優先解決,要給各國、各地區的人、世世代代的人以平等的發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