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1、當地文化主管部門下發申報非物質文化傳承人的通知。
2、下轄地區和單位組織申報。
3、傳承人填寫申報書和申報片。
4、文化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
5、評審結果公示。
6、正式公佈被選非物質文化傳承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申報傳承人必須具備日下條件:1、熟練掌握其傳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2、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並在一定區域內具有較大影響;3、積極開展傳承活動。
方法:1、當地文化主管部門下發申報非物質文化傳承人的通知。
2、下轄地區和單位組織申報。
3、傳承人填寫申報書和申報片。
4、文化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
5、評審結果公示。
6、正式公佈被選非物質文化傳承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申報傳承人必須具備日下條件:1、熟練掌握其傳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2、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並在一定區域內具有較大影響;3、積極開展傳承活動。
申報條件:
1、具有一定的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
2、具有展現中華民族文化創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3、具有在一定群體中世代傳承、活態存在的特點;
4、具有鮮明特色,在街道內有較大影響。
申報材料:
1、申報報告:街道級文化行政部門向區文體局提出本街道申報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專案名。
2、專案申報書:包括專案簡介、基本資訊、專案說明、專案論證、專案管理、保護計劃、街道級文化行政部門稽核意見。
3、輔助資料:包證明材料、授權書,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4、街道辦事處同意申報的函件。
5、已正式公佈街道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檔案。
申報程式:
1、街道級文化行政部門根據申報地區或單位的意願,組織專家對具備條件的街道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專案進行篩選、論證。
2、經街道辦事處同意後報送區文體局。
1、具有突出貢獻的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
2、具有展現廣大人民群眾文化創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3、具有在一定群體中世代傳承、活態存在的特點。
4、具有鮮明特色,在當地有較大影響。
申報者須提交以下資料:1、申請報告:對申報專案名稱、申報者、申報目的和意義進行簡要說明。
2、專案申報書:對申報專案的歷史、現狀、價值和瀕危狀況等進行說明。
3、保護計劃:對未來十年的保護目標、措施、步驟和管理機制等進行說明。
4、其他有助於說明申報專案的必要材料。
申報流程:1、各街道根據申報單位和申報人的意願,對具備條件的申報專案進行篩選,提出推薦名單,經街道辦事處同意後報送區文化新聞出版局。
2、區文化新聞出版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經評審通過後對各街道所申報的專案進行公示。
3、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專案進行彙總、篩選,經同級人民政府核定後,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報;中央直屬單位可直接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