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具體分為七類:
1、 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勞動報酬,如工資、獎金、津貼、福利;
2、 用勞動報酬添置的財產;
3、 從事生產、經營所得的收益;
4、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5、 因繼承得到的財產,但遺囑確定指明歸一方所有的除外;
6、 因贈與得到的財產,但贈與合同指明歸一方所有的除外;
7、 其他應當歸夫妻共有的財產,如夫妻一方偶然中獎所得的獎金等。
當夫妻雙方離婚時,是必須進行財產分割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在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時作出明確規定後指出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包括。彩票獎金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的經營收益,應當認定彩票獎金屬於夫妻倆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雙方的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生產經營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明確屬於個人的除外,雙方實際取得的住房補貼、公積金,雙方實際取得的養老金及破產安置補償費,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在婚姻存續期間應得的部分。
法律依據:
《婚姻法》中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有:
第 ...
婚前債務婚後不可以強制執行共同財產,雙方協商同意以共同財產償還的除外。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婚後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 ...
婚前財產一般不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 ...
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界定如下: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
婚前購買的房子,如果是登記在一方名下,在夫妻結婚後一般是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在結婚後加上了對方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根據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