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車禍交通費賠償數額
如何確定車禍交通費賠償數額
車禍交通費賠償數額的確定要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根據上述規定,交通費賠償額的計算以實際發生為標準。
也就是說: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發生的費用。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規定,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0條第9項規定,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2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侵犯商標專用權賠償數額怎麼確定
1、按照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來確定;
2、按照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來確定;
3、給予法定數額的賠償。
《商標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確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時,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醫院誤診賠償數額確定因素是什麼
醫院誤診賠償數額的確定因素是:
1、醫療事故等級;
2、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3、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相關法律規定:
第五十七條,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第二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違約賠償數額的確定因素有哪些
違約賠償數額的確定因素有:
1、時間點,要以合同訂立的時間作為計算預期利益的時間點;
2、損失的最高額,要以在合同履行前提下可以預見的期待利益為上限;
3、預期利益,應是在合同中當事人有明確的約定或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到的。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113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
精神賠償數額確定的方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 ...
怎麼確定工傷死亡賠償的數額
工傷死亡賠償的數額有以下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 ...
違約賠償數額的確定因素
根據《合同法》第113條第一款規定,違約賠償數額的確定因素有:
一.時間點,要以合同訂立的時間作為計算預期利益的時間點;
二.損失的最高額,要以在合同履行前提下可以預見的期待利益為上限;
三.預期利益,應是在合同中當事人有明確的約定或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到的,或是違約方預見到的違反合同可能造 ...
如何確定工傷死亡賠償的數額
標準如下:
1、喪葬補助金按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六個月的標準發給。
2、供養親屬撫卹金標準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發給,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按30%發給,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加發10%。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本 ...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怎麼確定的
根據以下因素確定:(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 ...
無責方修車期間交通費賠償嗎
交通事故中,無責方因為修車期間無車開,產生的交通費用有權要求賠償,具體標準應以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為賠償標準,具體的可以是在此期間所因外出而產生的計程車或公交、地鐵等的實際支出費用。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因道路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