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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和遺產

如何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和遺產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有約定的,遵從雙方的約定。如果沒有約定,依法分割。在婚姻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繼承或接受遺贈而取得的財產,屬雙方共同財產。如夫妻一方或雙方所繼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遺產,又如結婚時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

  但是,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指明某項遺產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贈與人在贈與合同中確定某項財產只贈給夫或妻一方,這種情況下,法律應當尊重被繼承人和贈與人的意願,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和接受的贈與物不能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要注意什麼

  注意下列問題:

  1、注意區分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為法律規定,夫妻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家庭財產或者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

  2、要堅持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3、堅持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7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一方簽字有效嗎

  在共同共有關係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項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財產個人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界定如下: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

夫妻共同財產的特徵範圍有哪些

  夫妻共同財產的特徵: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   2、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   3、夫妻之間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各自取得的財產;   4、夫妻之間依《婚姻法》的規定採取書面約定形成規定的財產;   5、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

父母遺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父母遺產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要看遺囑是否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若無該項限制,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法律規定 ...

夫妻共同財產被一方轉移如何處理

  夫妻共同財產被一方轉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

繼承父母遺產夫妻共同財產

  1、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繼承方式。   2、一般來說,繼承所得的財產一般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該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但是遺囑確定了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只能作為夫或妻的個人財產。 ...

老人遺產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婚後繼承的財產,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如果被繼承人未指明僅歸夫或妻一方所有,則應該屬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 ...

夫妻共同財產要怎麼處理

  如果是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要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那任何一方可以自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需要對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的,應經過夫妻雙方協商後處理。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7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