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複核是可以改判的。
事故責任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對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應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的簽字只是表明你收到了不表明你對認定結論認可,因此可以提出複核申請,但簽收後超出3日或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52條規定情形的話就不受理了。重新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有時限限制,大家要掌握上文中介紹的時限規定,如果錯過了時限就不能重新認定了。
交通事故認定複核是可以改判的。
事故責任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對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應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的簽字只是表明你收到了不表明你對認定結論認可,因此可以提出複核申請,但簽收後超出3日或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52條規定情形的話就不受理了。重新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有時限限制,大家要掌握上文中介紹的時限規定,如果錯過了時限就不能重新認定了。
交通事故認定複核符合改判條件會改判。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複核申請的,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複核以一次為限。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複核就是當事人對公安部門下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複核申請,類似於行政處罰當中的行政複議。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複核申請的,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複核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