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檢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決定的,偵查機關應當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拘留最長是37天。在這期間不逮捕的會變更強制措施或者放人。也就是說從拘留到批捕最長37天。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檢察院不批捕公安局必須立即放人。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拘的最長期限是三十七天,如果執行機關超過三十天不放人,那麼就屬於違法,而且不作出其他決定的繼續拘留的,嫌疑人或者屬可向公安機關的上級部門進行申訴,要求釋放或者是變更強制措施。刑事拘留是針對現行犯或重大的犯罪分子,在法定緊急的情況下進行的一種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
檢察院批捕後能放人,如果證據不足是可以放人的。還可以要求補充偵查,補充後依然不足的,可以不起訴並釋放當事人。刑事案件立案後,檢察院以證據不足決定不批准犯罪嫌疑人,並不等於沒有犯罪事實發生,只要有犯罪事實,偵查機關就應當在立案後繼續偵查。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公安機關要求逮捕 ...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檢察院同意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請求。
檢察院批捕後如果查實不應逮捕是可以放人的。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
拘留五日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中‘受拘留處罰的人應當在限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處罰’的規定,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決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也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 ...
“天不遂人願,人不遂人心”的意思是:上天的安排不順從人的意願,人生的發展不順從人內心的祈願。指事物不按自己所想的發展。“遂”是“順從”的意思,源自成語:天遂人願,指上天順從人的意願,指事物的發展正合自己的心願。 ...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對本院偵查部門移送審查逮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應當在審查逮捕部門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見書後的七日以內,由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未被 ...
電信詐騙檢察院批捕後如果證據不足會放人。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定,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