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外遇,而導致離婚,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一般的婚外情行為雖然有錯,但是不屬於法律上的婚姻過錯,也不是法定的影響財產分割的依據。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外遇離婚可以要求賠償的情形: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妻子有外遇,而導致離婚,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一般的婚外情行為雖然有錯,但是不屬於法律上的婚姻過錯,也不是法定的影響財產分割的依據。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外遇離婚可以要求賠償的情形: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外遇並不是《婚姻法》所規定的影響財產分配的過錯因素。所以共同財產的部分還是由夫妻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但如果一方有外遇,如達到了重婚或公開非法同居的程度,則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一方有外遇被另一方發現而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會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來判決是否離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