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被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託人的法律文書。而委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託人有權終止委託協議,在委託人的委託書上的合法權益內,被委託人行使的全部職責和責任都將由委託人承擔,被委託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委託書一般都要求要按手印,如果沒有按手印,但是已經簽字的,那就是有效的,簽字和按印具有同樣的委託效力,但有些機關必須讓辦理人出示有按指模的委託書及授權委託書。
委託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被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託人的法律文書。而委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託人有權終止委託協議,在委託人的委託書上的合法權益內,被委託人行使的全部職責和責任都將由委託人承擔,被委託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委託書一般都要求要按手印,如果沒有按手印,但是已經簽字的,那就是有效的,簽字和按印具有同樣的委託效力,但有些機關必須讓辦理人出示有按指模的委託書及授權委託書。
離婚協議書需要簽字並按指紋,需要注意的是,離婚協議書不能塗改,不能根據指紋和日期提前簽字。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以及對子女的撫養權、財產、債務處理的共識。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和臺灣居民還應當簽發自己的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境外華人和外國人還應簽發自己的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醫學證明委託書不需要按指紋,醫學證明委託書只是監護人的授權委託別人幫忙去幫出生證,只需要監護人的簽名就可以了。
首次簽發中,在醫療保健機構內出生的新生兒,監護人應當在新生兒出生後30個工作日內,持《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和父母雙方有效身份證件,到簽發機構為其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簽發人員核查資料後,確認新生兒在本機構出生,資訊真實有效,為其簽發《出生醫學證明》。超過30個工作日的,需提供助產機構住院病歷影印件;超過一年及以上的,需提供具有司法行政部門登記公告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意見書。非新生兒母親申領,還需提供新生兒母親簽字的委託書以及申領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