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內出軌的,孩子怎麼判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一般情況下,無過錯方爭取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更大。但是法院在判決撫養權時主要是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進行。
原則上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主要依據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和成長的原則。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夫妻一方婚內出軌的,孩子怎麼判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一般情況下,無過錯方爭取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更大。但是法院在判決撫養權時主要是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進行。
原則上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主要依據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和成長的原則。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根據婚姻法第32條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條文、司法解釋等規定,一方出軌並不能完全達到法律所規定的感情破裂標準,因而出軌本身並不是法院判決離婚的必然因素,出軌不一定會判決終於離婚。如果出軌並達到了重婚的程度,或者有其他嚴重的情況,法院可能會由此判斷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從而判決雙方准予離婚。
在財產分割上,雖然出軌並不作為財產分割比例傾斜的法定理由,但是無過錯方可以依據出軌要求出軌給予一定的精神損害賠償。在撫養問題上,一方出軌甚至與第三者生育小孩的,法院一般會將撫養權判歸無過錯方所有。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你,謝謝。
如果一方以另一方出軌為由提出離婚訴訟,法院會先調解,調解不成,法院會判決離婚,並且在判決離婚時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無過錯方一定的照顧。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