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經營性債務屬於共同債務嗎
婚內經營性債務屬於共同債務嗎
在審判實踐中,對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從事經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應根據經營活動的合法性及案件的實際情況加以區別對待:
(1)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從事合法經營活動,造成虧損所引起的債務,不管是夫妻的一方經營,還是夫妻雙方共同經營,應認為是夫妻共同債務。
(2)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從事非法經營活動,造成虧損所引起的債務,如果該非法經營活動由夫妻雙方共同參與經營,或雖由夫妻一方進行,但另一方明知其配偶從事非法活動而不表示反對,也作為夫妻共同債務認定。
(3)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從事非法經營活動造成虧損所引起的債務,如果配偶另一方並不明知,或雖事先知道但已表示反對的,則此類債務應作為非法經營一方的個人債務來認定和處理。
《婚姻法》第四十條明文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婚前的欠債在婚後屬於共同債務嗎
一般情況下,婚前一方債務屬於個人債務,但是特殊情況下會進行轉化成為共同債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夫妻離異信用卡債務是共同債務嗎
1、信用卡債務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夫妻一起承擔。這屬於持卡人個人債務,但若持卡人能夠證明透支的資金全都或者大部分用來作為家庭開銷,比如買柴米油鹽,孩子的教育等等,在持卡人沒有能力還款時,會需要另一方來幫忙還款。法院認定信用卡消費是否是夫妻共同債務的要視實際情況判斷。
2、如何判斷信用卡債務是不是夫妻一起承擔。在認定信用卡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時,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費是否主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應當認為為共同債務;
3、其次是主張信用卡債務屬於共同債務方的舉證責任問題。有真實的消費記錄、有相關原件證據、消費來源於該信用卡,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都具備的情況下,才能足以證明信用卡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
4、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婚前債務是共同債務嗎
婚前債務是否為共同債務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一方婚前已經形成的債務,原則上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但夫妻一方有證據能夠證明所欠債務是為結婚或者都已經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為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 ...
個人債務需要共同償還嗎
夫妻個人債務原則上應由個人償還,但若夫妻雙方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同時,應當注意以個人名義所負的用於家庭生活的債務,應當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則應由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償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 ...
離婚債務要共同承擔嗎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婚姻法》第41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婚內財產可以要求分割財產嗎
最高法院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第四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2、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 ...
婚前貸款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0 ...
婚後繼承父母房產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繼承父母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遺囑中明確屬於一方所有的,則屬於這一方的個人財產。婚後繼承父母的遺產,父母沒有約定給自己子女一個人的,這個就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另外,如果夫妻兩個人特別約定自己繼承的遺產屬於個人財產的,就不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 ...
婚後一方出資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共同財產即法律上所認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擁有的財產。雙方均有使用權的財產,可以是物質、資金、或抽象財產;在分配財產時按照國家規定利用同意度量標準評估分配。
不一定屬於共同財產,房產歸產權登記方所有,如果只出資但不是產權登記方則不屬於共同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結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