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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繼承遺產如何只歸一方所有

婚內繼承遺產如何只歸一方所有

  有兩種辦法:遺囑約定和夫妻財產約定。

  1、遺囑約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公民生前可以訂立遺囑對自己的個人合法財產進行處分。在訂立遺囑時,可以將財產留給自己的繼承人,寫清楚與繼承人的配偶無關。

  2、夫妻財產約定:

  在被繼承人生前未訂立遺囑時,為了避免婚內繼承遺產歸夫妻所有,夫妻之間可以訂立婚前或者婚內財產協議,約定一方繼承自己親屬的遺產屬於個人所有,與另一方無關,但應當採取書面的形式。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065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婚內房子如何只歸一人

  可以與對方協商,做一個財產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離婚協議房產歸一方所有如何過戶

  雙方持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產權證等材料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辦理過戶登記即可。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38條規定,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併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

  (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


財產協議寫一份有效嗎

  婚內財產協議只寫一份有效,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

夫妻一方出軌財產怎麼分

  如果出軌行為構成法律上的重婚,或存在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沒有過錯的一方可以請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 ...

夫妻一方出軌孩子怎麼判

  夫妻一方婚內出軌的,孩子怎麼判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一般情況下,無過錯方爭取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更大。但是法院在判決撫養權時主要是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進行。   原則上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主要依據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和成長的原則。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考慮該子 ...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能抵押嗎

  婚內夫妻共同財產一方不能抵押。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須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書面委託或親筆簽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解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 ...

一方出軌財產如何分割

  一方婚內出軌不影響財產的分割,但是法律明確規定,因其他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訴訟離婚的,法院會根據財產實際情況,根據女方的、無過錯方的權益進行判決。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

夫妻一方出軌法院怎麼判離婚

  如果一方以另一方出軌為由提出離婚訴訟,法院會先調解,調解不成,法院會判決離婚,並且在判決離婚時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無過錯方一定的照顧。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

離婚房產一方所有

  屬於婚前財產的歸產權登記方所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歸哪一方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7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