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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公證對外有什麼效力

婚前財產公證對外有什麼效力

  婚前財產公證,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對外的效力為:

  夫妻財產約定的對外效力,是指夫妻財產的約定可否對抗第三人。承認其對外效力,即可依約定而對抗第三人,不承認其對外效力,則不能依約定而對抗第三人,如夫妻約定分別財產制。當夫妻一方與他人實施民事行為,發生對外效力,則只以其個人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不發生對外效力,則仍然要以夫妻共同財產來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在《財產分割意見》中有“對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的規定,即無規避法律的夫妻財產約定具有對外效力,規避法律的夫妻財產約定無對外效力。

婚前財產公證對內有什麼效力

  婚前財產公證,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對內的效力為:

  夫妻財產約定的對內效力,主要是指該約定對婚姻關係當事人的拘束力,這種拘束力是合同相對性原則的體現,其最基本的效力,就在於夫妻財產約定成立並生效,即在配偶間及繼承人間發生財產約定的物權效力,婚姻關係當事人雙方受此物權效力約束,如需變更或撤銷,必須經婚姻當事人雙方同意,一方不得依自己單方面的意思表示來變更或撤銷。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2條規定: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哪些人最有必要做婚前財產公證

  有必要做婚前財產公證的群體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再婚者;

  2、男女雙方家庭生活條件貧富差距懸殊者;

  3、經商辦企業的夫婦;

  4、戀愛期間購買房產準備結婚的年輕夫妻。

  兩人結婚並不是所有財產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一般來說,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比較難舉證的財產,需要婚前財產公證。

  像不動產,如房子、汽車等,因為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而產權隨時處於變動的動產,像存款、玉器、金銀婚前財產公證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財產公證辦理流程什麼

  婚前財產公證的辦理流程有:1.雙方準備好材料,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2.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3.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配 ...

婚前財產公證注意事項哪些

  婚前財產公證注意事項有:   1、注意審查婚前財產協議中的內容,約定的財產要做到雙方當事人無爭議。   2、對沒有房屋產權憑證的婚前財產公證,要注意收集當事人購置財產時給付款項的證明材料。   3、注意審查當事人申請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原因。   4、注意審查再婚當事人或另一方系再婚當事人提供的財產權利憑證 ...

什麼財產必要做婚前財產公證

  不動產,如房子、汽車等,因為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   而產權隨時處於變動的動產,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 ...

婚前財產公證應注意哪些

  公證員在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中,除要認真審查當事人的主體資格是否具備,意思是否表示真實、協議的內容是否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外,認為還要注意審查以下幾個方面:   1、注意審查婚前財產協議中的內容,約定的財產要做到雙方當事人無爭議。   2、對沒有房屋產權憑證的婚前財產公證,要注意收集當事人購置財產時給付 ...

婚前財產公證的方式是什麼

  婚前財產公證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另一種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達成協議,辦理公證。   《婚姻法》第19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 ...

婚前財產公證一個人可以辦理嗎

  婚前財產公證一個人可以不辦理,需要雙方到場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就是未婚夫妻或已婚夫妻對婚前的財產歸屬進行約定並對這個約定辦理公證,由公證處對雙方的簽約行為和協議內容是否真實合法進行審查,確保夫妻雙方今後發生糾紛時,可以有效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 ...

婚前財產公證是否要請律師

  是否聘請律師由當事人自行決定。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夫妻進行婚前財產公證時必須委託律師,如果夫妻雙方瞭解財產公證的流程,能夠順利辦理公證,也是可以不用委託律師的。   【法律依據】   《律師法》第28條,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