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離婚協議首先應當寫明男女雙方的姓名、聯絡方式等具體資訊;寫明現因男女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婚外情行為,導致夫妻兩人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其次,寫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財產分割的情況;最後,寫明離婚後,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洩漏另一方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不得有故意損壞另一方名譽的行為,雙方簽字寫明時間。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婚外情離婚協議首先應當寫明男女雙方的姓名、聯絡方式等具體資訊;寫明現因男女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婚外情行為,導致夫妻兩人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其次,寫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財產分割的情況;最後,寫明離婚後,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洩漏另一方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不得有故意損壞另一方名譽的行為,雙方簽字寫明時間。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不給撫養費的離婚協議需要在協議中明確寫明。離婚協議書首先要寫明當事人的身份資訊,然後雙方當事人離婚的理由和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最後還要註明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懷孕三個月離婚協議首先,寫明男方和女方的姓名等具體聯絡方式;其次,寫明雙方於什麼時間在哪裡登記結婚,因為什麼原因而離婚,雙方是否還有和好可能。是否雙方都自願情況下離婚;寫明協議的具體內容,包括財產分割等;最後,寫明孩子撫養權歸屬以及違約責任。
根據《婚姻法》第25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時,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