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內的借條離婚後有效,鑑於新婚姻法規定對個人財產的性質不因夫妻關係存續時間長短而發生變化,婚內借條一般都會被法院作為有效證據採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證據。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夫妻間打借條離婚後算數,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給另一方出具的欠條,在離婚時可以要求對方進行返還。婚內借條一般都會被法院作為有效證據採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證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六條,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於其他個人事務,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
我國法院實踐中對夫妻之間保證書的效力是有爭議的,保證書中對財產的約定很有可能是無效的,但是保證書也不是完全沒有用,至少其中對事實的描述是有很強的證明力的。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方有婚外情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較大,有婚外情行為的一方是過錯方,但是法律上婚外情的認定會比常人理解的嚴格,需要律師根據您的證據材料綜合判斷。另外法律上並沒有規定在撫養權和財產分配中對有婚外情行為一方不分或者少分,但是根據過錯情形,實際判決中對非過錯方會有一些照顧,非過錯方也可以要求過錯方給予一定的賠償。
我國法律在處理離婚財產分割時不支援淨身出戶,除非雙方同意不然不會做出淨身出戶的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權屬進行約定,但是其約定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婚內借條是否有效,首先應當看借條是否是夫妻間真實的意思表示。夫妻關係成立之後的所有財產都是共同財產,債務也是共同承擔的,不過在我國是可以進行婚前財產約定的,如果雙方在結婚之前就已經約定了在結婚之後雙方的經濟互相獨立,並不存在共同財產概念的話,那麼兩個人就是獨立的經濟個體,也就是兩個普通的自然人,那麼借條就 ...
婚前一方債務不會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但是特殊情況下,比如下面所列的四種情況下,在債權人舉證充分的情況下,則會進行轉化:
(1)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轉化婚後共同債務;
(2)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後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時,可以轉化為婚後共同債務; ...
如果汽車在未開啟電子手剎的情況下熄火,汽車電腦會自動將其啟動的,所以電子手剎熄火後是有效的。
關於電子手剎:
電子手剎是透過電子系統來控制車輛停車制動的技術,與機械手剎效果相同,只是控制方式發生了改變。其優點包括:節省了機械手剎佔有的位置,營造出更大的中控空間;操作簡單、節省力氣;增加了多項功能, ...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因為夫妻約定的婚內財產協議,也是合同的一種,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 ...
借條沒有嚴格和規範的格式。如果借條能體現包括借款人與出借人、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期限、還款方式、處理辦法,雙方簽字、是否有公證人等條款,格式是否有誤並不影響效力。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 ...
離婚協議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且不違背有關法律規定,經過離婚登記機關備案的,應為有效的離婚協議。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
我國的民法典規定,一般情況下,只有夫妻雙方到婚姻登記處辦完了離婚登記手續,領到離婚證後,私下寫的離婚協議書才會開始生效。如果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並沒有簽字按手印,也沒有辦離婚登記,那該離婚協議書就沒生效。即使起訴到法院,沒生效的離婚協議書也只能起到參考作用,法院不會依據離婚協議書內容進行判決。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