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一方婚前首付購房,婚後共同還貸的,一般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共同還貸部分以及婚後增值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取得房屋產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對方補償;如果是婚後辦理按揭貸款買房的,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如果是子女婚後父母贈與的房產,歸誰要分情況對待,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資為自己孩子購買的,並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孩子名下的,該房產為自己孩子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雙方父母出資為孩子購買的房產,無論產權登記在哪個孩子名下,如果沒有特殊約定,應認定為夫妻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法律依據】
《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屬於。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受中國《婚姻法》調整的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只要是在婚後買的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買車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 ...
婚後購房不一定屬於共同財產。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夫妻另有約定外,均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 ...
婚後過戶是否為夫妻共有財產,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明確約定是贈與一個人的,則屬於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 ...
根據《婚姻法》等法律規定,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都屬於各自個人所有,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如果婚後,一方將其婚前財產贈與另一方的,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
一、男方婚前買房,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二、男方婚前買房,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三、男方婚前買房,婚後用共同財產還貸的,還貸部分支出及相應的財產增值收益,是共同財產,離婚時,女方有權要求給予一半數額的補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 ...
在婚後一方購買的房屋由於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所以一般是屬於共同財產,但以個人財產購買的除外。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 ...
男方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