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主任負責的工作內容有:1、宣傳、貫徹黨和政府在農村的方針、政策;2、提高農村婦女科技致富能力,促進農村婦女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有序轉移;3、代表和維護農村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反映婦女的意見、建議和要求;4、宣傳、普及有關婦女兒童的法律和法規;5、指導和推進家庭教育,倡導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6、協助黨組織做好培養、推薦婦女入黨積極分子和農村後備女幹部工作;7、建立婦女兒童活動陣地和科技示範基地。
婦聯主任負責的工作內容有:1、宣傳、貫徹黨和政府在農村的方針、政策;2、提高農村婦女科技致富能力,促進農村婦女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有序轉移;3、代表和維護農村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反映婦女的意見、建議和要求;4、宣傳、普及有關婦女兒童的法律和法規;5、指導和推進家庭教育,倡導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6、協助黨組織做好培養、推薦婦女入黨積極分子和農村後備女幹部工作;7、建立婦女兒童活動陣地和科技示範基地。
如果是鄉鎮一級以上的婦聯主任就是國家幹部,屬於公務員編制,而村一級的婦女主任則不屬於幹部。
婦女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領導機構是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負責日常工作,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
婦女主任是婦女代表大會選舉出來的代表,負責宣傳、貫徹黨和政府在農村的方針、政策等職責,鄉鎮婦聯的權力機構是鄉鎮婦女代表大會,每三至五年舉行一次。
鄉婦聯主任一般為正股級(科員級),但有些縣(市、區)黨委為了激發這些同志的積極性,發文自行規定在位期間可以享受副鄉鎮長級的政治、經濟待遇,離任就自動取消。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是全國各族各界婦女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為爭取進一步解放而聯合起來的社會群眾團體,具有廣泛的代表性、群眾性和社會性。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聯絡婦女群眾的橋樑和紐帶,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之一。成立於1949年3月,原名為“中華全國民主婦女聯合會”,1957年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聯合會”,1978年又改名為“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其基本功能是代表、捍衛婦女權益、促進男女平等,亦同時維護少年兒童權益,以及在全國女性中組織對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政策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