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八條,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一條,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一般給予子女撫養費的時限依據《最高法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一條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歲為止。十六歲以上不滿十八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離婚一個月給子女的撫養費是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 ...
離婚後子女撫養費多少,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 ...
《最高法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一條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歲為止。十六歲以上不滿十八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換句話說,父母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支付撫養費的期限一般至子女18歲時止。子女年滿 ...
1、無條件給付期限。從出生到18週歲為止。
2、有條件的不給付期限。一般指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依靠其自己勞動收入能維持當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3、有條件的給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 ...
子女撫養權一般是不能轉移給他人的,如果需要轉移給另外一方,可以到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 ...
小孩撫養費給到十八週歲。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 ...
稻盛和夫名言:
1、當堅信,只要認真地努力向前,肯定會有好結果,應當保持心情舒暢,滿懷信心,大步向前。
2、堅持把作為人應該做的正確的事情以正確的方式貫徹到底。
3、設立具體的目標,副標題是“所設目標隨時與員工共有”。
4、稻盛和夫決定人生的通常是兩個因素,一個是命運,一個是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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